在中山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将拥有“诚信档案”。凡是出现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34种不良行为的,一年内降信用降为D级!
近日,中山市住建局印发新版《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出上述规定。
●D级企业将列入诚信黑榜
在我市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均将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等级等内容。
企业诚信管理通过诚信平台进行信用分值动态计算,并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挡,其中A级企业列入红榜,D级企业列入黑榜。
按照《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法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对C级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实行信用限制机制,如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及其他方面的防范性措施;
对D级企业实行重点防范为主机制,实施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暂停其建设工程企业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诚信档案》信息,暂停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和承接新的工程业务,并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违法分包业务,一年内降为D级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企业34种不良行一年内降为D级,不公布信用分值,其中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中山业务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企业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等等行为。
另外,因劳资纠纷,被提前支取工资保证金或者连续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3个月以上的,或者因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都将降为D级。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开展《办法》的宣讲培训工作,加强与我市各镇的相关政府部门会的业务交流,帮助协建筑企业进一步推进对建筑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手册、报刊、电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让市民督促建筑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