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月缴存额不足1000元的,每月提取额不超过500元(包含),每次提取后账户余额最少应保留1元。
★月缴存额高于1000元的,可提取金额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元,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000元。(注:如单位一个月内缴存多笔住房公积金的,则合并计算一并转账)
账户状态
正常、封存均可办理。
01、办理流程一
1、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可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浏览首页的【用户中心】-【绑定与解绑】通过刷脸认证,提取业务还需要关联银行卡,关联请浏览首页的【特色服务】-【业务办理】-【综合】-【银行卡关联】,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即可完成关联。
2、选择【其他提取】-【租房提取】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业务成功提交,中心核查无误,审批完成后会在下一工作日转账到职工绑定银行卡上。
02、办理流程二
1.微信搜索框内输入“粤省事”小程序,并点击进入小程序界面。
2.点击“登录”,可通过“人脸识别“”登录方式登录。
3.登录后返回小程序首页,点击“我的证照”—全部—添加,找到证件“住房公积金”,地域选“中山”后按提示关联。(注:如我的证件已有“住房公积金”,则可直接授权关联)
4.授权后,即可在页面选择“公积金线上提取”—业务类型选“租房提取”—计算额度并按提示提交即可办理。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