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频道
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贷款购房提取再提速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中山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以审批提速增效为目标,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对接部门信息、精简申请材料等多项举措,实现审批效能的提升,不断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便捷度。

以往,职工办理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业务,需还贷一期后,提供购房及贷款资料办理提取手续。业务所需资料比较多且杂,办理时容易缺漏。

继今年4月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站式业务办理后,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业务。

职工办理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业务,无需再等待还贷一期后,贷款放款后即可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携带现行的本市贷款购房所需提取资料(未偿还贷款的,无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办理以下业务:

商业性贷款购房的,符合提取条件,首次办理可提取购房首付款,并同步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放款后即可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或按月冲还贷业务。

组合贷款购房的,贷款放款后即可办理按月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以上业务均支持微信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银行系统数据进行对接,在职工签署协议并授权后,通过系统直接获取职工的贷款还款信息,进一步精简业务材料,压缩提取时限。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服务水平和提高管理效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