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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无房产且在我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二、在我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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