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可申请购房款一定比例的电子消费券补贴。7月29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购房消费券使用细则。
记者了解到,本次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于成功报名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的商家。消费券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含当天)。
申请消费券需准备《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流水复印件、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单及银行电子回单)、缴纳契税发票复印件、企业收取房款的收据复印件(收据需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购房消费券确认承诺书、购房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具体申领和使用方面,购房人或开发企业在有效申请时间内前往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消费券直接发送至购房人数字人民币APP账户。购房人须提前下载数字人民币APP。申领成功后,购房人到线下活动商家消费,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扫描商家数币二维码支付立牌或出示数币付款码给商家扫码,确认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券领取后半年内有效,有效期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20日,逾期则失效。购房人需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转账方式(以银行流水为准)首次缴交与购房相关款项(定金、首付款),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所购房屋合同网签备案,购房款认定标准以购房发票票面金额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及满足其他申领要求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本次活动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采用“限额管理、先申请通过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发放购房消费券。细则详细内容可通过“中山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
记者 李红 通讯员 吕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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