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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认房不认贷”带来哪些利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新政策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中山日报

8月31日,我市出台《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确认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9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于政策中的申请贷款条件、住房套数认定、申请时间等进行权威解读。记者了解到,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将可获得首付款、利率双降实惠。

■政策利好哪些人?在中山无住房购买人

“认房不认贷”是什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解释,“认房”或“认贷”本质是对二套住房的评定标准,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直接相关。“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本市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来确定贷款比例。中山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意味着居民家庭只要在中山无住房,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都可用首套房资格向银行申请贷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明确,《通知》中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户籍家庭、非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境外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含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住房证明》显示居民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政策执行时点以《通知》印发时间2023年8月31日为界。2023年8月31日0:00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原政策执行。2023年8月31日0:00后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执行。

■利好程度几何?首付利率双降

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的购买人能获得哪些实际好处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购买人购房首付款将可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记者查询获悉,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而在9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网发布了2019年10月以来广东省(不含深圳)内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历史调整情况。据此,中山今年1月18日至今,执行的首套房利率下限为“阶段性取消下限”,即可以在LPR的基础上,自主降低基点。也正因如此,在目前五年期LPR为4.2%的背景下,中山部分银行已经报出了首套房3.6%的较低利率。

算一笔账即可知道,当前的政策对刚需人群来说极为有利。一套总价120万元的房产,若按照商贷首付款20%,利率3.6%计,首付款只需24万元;按照贷款30年、等额本息计,月供仅4364元。而在此之前,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一般为30%,二套房则去到40%或50%,利率高的时候到达6%上下,居民首付款和月供压力较之如今大许多。

记者 李红 通讯员 卢岚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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