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频道
为期三天消费优惠多!火炬开发区这个大型活动今开幕
发布时间:2023-04-14

4月14日上午,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山日报社·中山传媒承办的“2023火炬开发区名优楼盘暨高标准厂房展销会”,在火炬开发区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隆重的开幕仪式。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赖文盛,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董祖文,中山日报社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少石,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住建局局长钟剑,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杨碧珍,中山市企业营销协会会长李伟泉,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小松等一众领导嘉宾出席了当天的活动启动仪式。

本次展销会为期三天,现场同步举办了“2023乐活火炬潮玩美食嘉年华”,力争为市民打造看靓房、叹美食的周末休闲消费好去处。

众嘉宾领导为本次活动揭幕。

保障民生需求,促进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不仅对今年的房地产工作定了调,而且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指明了大方向。

火炬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赖文盛在活动上致词。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赖文盛在本次活动致词中指出,为推进国家、省、市一系列房地产市场支持政策落实落细,本着“用心用情服务、凝聚政企合力”的原则,火炬开发区举办了本次为期三天的“2023火炬开发区名优楼盘暨高标准厂房展销会”活动,旨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广大市民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持续回暖。同时,在本次展销会上,主办方也特意邀请了火炬开发区一批优质的“工改”项目前来参展亮相,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火炬区“工改”的现状与成效。我相信,未来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优质“工改”项目落地,为火炬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赖文盛与现场参展房企交流。

“随着‘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叠加,中山迎来了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重大利好,作为“东承”桥头堡、主阵地的火炬开发区也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南中城际上个月正式动工、深中通道于2024年建成通车、深中城际纳入省政府规划,未来火炬开发区的交通区位价值将进一步得到凸显。”赖文盛表示,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看到火炬的产业发展优势、政策红利优势、人口集聚优势、城市更新优势和干部队伍优势,看到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如既往关注和深耕火炬市场,为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为广大市民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将提供最强政策、最高礼遇、最优服务、最好环境,当好“店小二”,做好“服务员”,与大家在“湾区时代”携手并进、共谋发展,一起扬帆远航,共享发展红利。

活动亮点

4月14日至5月10日
在火炬区购房有机会最高获1万元消费券

本次展销会为期三天,共吸引了火炬开发区近40家住宅项目、工改项目等报名参与,包括了市民熟悉的万科、招商、越秀、建发、雅居乐、永怡、迪兴等一众房企项目。会上不少房企都计划把辖区项目最新销售动态、优惠信息等集中展示,为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传统旺季蓄客预热。

活动开幕式现场。

有本次参展的负责人表示,随着南中城际动工、深中通道明年通车等交通利好的集中输出,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多为企业组团搭台牵线,开展不同类型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对火炬开发区未来发展规划、交通便利性等情况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到火炬开发区投资置业。

不少市民一早就到展销会现场参观。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本次展销会的开幕,火炬开发区还携手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同步重磅推出“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购房送消费券活动”。

本次房展现场图。

从今年4月14日起至5月10日,消费者期间到火炬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支付购房定金、签订认购书,并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购房网签手续后,将相关资料提供给中山火炬开发区住建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获得8000至10000元不等的消费券。

在消费券发放标准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合同价达到80万(含80万)以上至100万以下的消费者,每购一套可获派8000元消费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合同价达到100万(含100万)以上的消费者,每购一套可获派10000元消费券。

上述消费券适用于火炬开发区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等行业。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银联商务咨询电话:
何先生13549887749
黄小姐15889896389
杜小姐15918268963


编辑  徐璇   二审  肖良津   三审  赖友生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